“厦门港海沧港区18#-19#泊位集装箱码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正式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
新海达码头高度重视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实施进程,在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的指导下,对码头运营后环保执行过程、环保投资及效益、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进行系统分析,制定评价实施方案,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搜集、项目初步研究分析、后评价监测,对项目环境保护实践进行检查验证和总结;通过对环境影响回顾分析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及改进建议,以实现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的可持续性。
新海达码头将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验收意见,分析环境变化趋势,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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