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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达码头顺利通过档案验收


      2016年1月11日,由省档案局、省交通厅、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及市港口局有关领导及专家组成专项验收组,对厦门港海沧港区18号和19号泊位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专项验收。本次档案专项验收会议由省档案局甘明处长主持,省交通厅朱叶吉主任记录,业主单位——新海达码头、代建单位——海投集团,以及多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参会。验收组认真听取了新海达码头、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总结汇报,现场核查了档案实体,一致同意新海达码头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新海达码头高度重视项目档案工作,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基本原则,建立了由各部门、各参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兼职档案人员组成的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了建设程序、监理工作内容,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了三方审核的管理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归档文件的质量。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档案公司、代建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工作人员夜以继日的共同努力下,新海达码头克服项目周期较长的难点,严格遵照《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档案验收工作。按前期、施工、监理、竣工、设备、管理等不同阶段或性质进行案卷排列,共形成档案案卷854卷。
      经验收组现场核查,厦门港海沧港区18号和19号泊位工程各阶段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较为齐全、完整,签署手续完备,竣工图编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程文件材料分类科学、整理规范。验收组现场宣布新海达码头顺利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本次档案专项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新海达码头整体竣工验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码头整体竣工验收进入收尾阶段。今后新海达码头将继续加强档案管理,落实档案整改,加快推进码头整体竣工验收,确保码头运营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