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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港海沧港区18#-19#泊位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16年11月25日,厦门港口管理局主持召开“厦门港海沧港区18#-19#泊位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本次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中国(福建)自贸区厦门管委会、海沧区政府,厦门市发改委、规划委、市环保局、海沧区消防大队,厦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航标处、厦门港口水运工程质监站、厦门港引航站、厦门航道站组成验收委员会,并邀请专家参与评审。验收委员会和专家认真听取了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主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报告、生产单位试运行情况汇报,查验了工程现场,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核验了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概算执行情况及建设和合同履行情况,形成鉴定意见书。验收委员会和与会专家认为,本工程总体布局合理,设施安全可靠,装卸工艺先进,设备配置合理;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得力到位;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方案合理,满足使用要求;施工单位精心组织,严格保质施工;监理单位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等;质量监督机构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和全面核验工程质量;其他分项项目均按规定通过专项验收,和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完整,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厦门港海沧港区18#-19#泊位为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重点建设工程,是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单位。项目位于海沧区西南角,九龙江入海口,拥有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岸线长754m,设计年通过能力130万TEU。本项目于2006年开工建设,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项目于2012年完工,各单位工程陆续通过省交通质监局和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核定。今年来,随着水域浚深和一些遗留问题的解决,工程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要求全面建成,工程质量合格,档案资料符合归档要求,经生产经营单位试运行,满足使用要求,项目具备总体验收条件,根据《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工程竣工报告》,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
      本次竣工验收的顺利通过将成为新海达码头长远发展的一个新起点,公司将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区建设,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巩固我司作为内贸南北航线转运平台及东南沿海区域枢纽码头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