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公告


 

    关于春节期间计费结算窗口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


    各拖车和货主单位: 

      春节长假期间,我司计费结算窗口受理时间为2月1日(大年初五)08:30-17:00。
    请各物流单位于节前保持充足备用金,以保证节日期间业务的顺利开展。
    烦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