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为
|
说明
|
采取措施
|
1
|
无证驾驶拖车进入港区或驾驶套牌拖车进港
|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拖车进入港区
|
暂停该车进港三个月
|
2
|
酒后驾驶拖车进入港区
|
醉酒进入港区报辖区派出所处理
|
暂停该车进港三个月
|
3
|
违反以下事项,造成安全事故
|
肇事逃逸或伪造现场
|
暂停该车进港三个月
|
4
|
违反港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定
|
偷窃、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违规用火,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码头区域的等违反相关辖区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
|
暂停该车进港三个月
|
5
|
抵制公司安全制度执行的
|
抵制、刁难公司安全治安相关制度执行的。
|
暂停该车进港三个月
|
6
|
违规载人进港区
|
拖车已载人进入港区;拖车在闸口时未主动让所载人员下车等候,而是被检查发现的;拖车由非本公司驾驶员驾驶入港的
|
暂停该车进港一个月
|
7
|
提前行车
|
吊具或集装箱未完全脱离前行车
|
暂停该车进港一个月
|
8
|
交/提箱时车架旋锁未完全打开
|
司机未检查或旋锁故障
|
暂停进港七天
|
9
|
闸口等候进场时拖车间距不够的
|
在闸口等候进场时拖车间距未达到8-10米要求且不配合闸口指挥的
|
暂停进港七天
|
10
|
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
|
插队、堵塞闸口,扰乱交通秩序,谩骂码头作业人员;影响码头生产秩序
|
暂停进港七天
|
11
|
闯关
|
车辆未经码头闸口人员、码头保安员检查直接出港的;
车辆运载集装箱或货物未提交有效出闸口单据强行出闸的;造成闸口设施损坏的另行赔偿。
|
暂停进港七天
|
12
|
强闯“关路”
|
进入行驶龙吊视线盲区或强行从吊具及货物下方通过
|
暂停进港七天
|
13
|
与作业设备抢道
|
未主动避让港区作业机械
|
暂停进港七天
|
14
|
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持有效《拖车驾驶员进港证》
|
无进港证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执照等票证;提供虚假证件、单据及虚假公章。
|
暂停进港七天
|
15
|
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施
|
未经许可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备或设施的,损坏另照价赔偿
|
暂停进港七天
|
16
|
人员下车且进入箱区内的
|
擅自进入箱区内
|
暂停进港七天
|
17
|
违章行驶
|
不按交通标线、标志行驶:占道、逆向、鸣喇叭、堆场内调头;港区内超速行驶,交叉路口不减速
|
暂停进港七天
|